2007年4月2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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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跳槽两校“打架”
周袁 雷强

  新东方外语培训学校和安雅外语教育有限公司都是大名鼎鼎的外语培训学校,不想,却为一位员工跳槽,“打”起了“架”。不满员工跳槽到新东方外语培训学校,安雅外语教育有限公司将跳槽员工和新东方学校一并告到法院。
  2005年9月,刘某应聘到安雅学校,与安雅学校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然而,2006年6月,刘某离开了安雅学校。同年6月19日,安雅学校在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为刘某办理了停保手续。没想到,安雅后来竟发现,刘某已应聘到新东方学校。安雅学校认为,刘某在与其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与新东方建立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而新东方学校在明知刘某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挖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安雅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和新东方学校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并且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安雅学校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表明劳动关系解除为由,驳回了安雅学校的诉请。
                                           (周袁 雷强)